荆州市出台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方案 严查囤地
荆州市政府近日出台《荆州市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严厉查处囤地炒地行为,推进节约和集约用地。
该方案对此次城区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的清理内容、闲置土地的认定、清理的时间和步骤、对闲置土地的处置等进行了明确。
《方案》明确此次的清理内容为:市城区内(含乡镇)历年来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重点是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工业项目用地。清理认定和处置闲置土地以宗地为单位。认定闲置土地的截止时间为2011 年5 月31 日。《方案》要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从2011 年6 月上旬开始至12 月底结束,分调查清理、制定方案、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和建章立制五个阶段进行。
市政府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实行联动原则,切实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对清理核查发现的闲置土地和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单位在未经依法处置前,住建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手续、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抵押、登记;对因政府相关部门行政不作为原因致使用地单位无法按期开发建设,造成土地闲置的,要制定相应处理办法,对相关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查清原因,并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土地供后开发建设的监管措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防止新的闲置土地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