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的公厕投入使用后不久被“叫停”,物业管理部门竟将其当作仓库使用。日前,家住沙市区的雷先生反映,沙市区津华花园内有一座公厕,被当作杂物间使用,有损小区形象,希望能还公厕本来“面目”,方便小区居民。
       
        昨日,记者来到沙市区津华花园,找到了这个位于小区一侧的公厕。走进公厕,记者看到里面堆放着桌椅、玩具等杂物。记者采访了小区的部分居民,得知这个公厕被当作杂物间使用已有8年之久。好端端的公厕,缘何要当作杂物间呢?当记者问及这一问题时,一位略知内情的女土告诉记者,公厕投入使用之初,小区内的一些住户喜欢占小便宜,在公厕内取水使用。物业管理部门见状,便将公厕停用。
       
        随后,记者联系上津华花园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物业管理人员。该工作人员称,这个公厕在使用一年后出现一些问题,小区内的部分住户时常到公厕内取水使用,用水太浪费,同时公厕的卫生状况也得不到改善。对此,小区的物业管理部门将公厕停用,将其当作物业管理部门的仓库,用来堆放杂物。
 
业主是否有权私自安装地锁?
   
        李先生:我是某小区的业主,小区内某些业主在地面上安装了一些地锁,导致老人和小孩在晚上散步时被绊倒,引起了诸多纠纷和投诉。请问:业主是否有权私自安装地锁?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彭涛律师解答: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除了城镇公共道路、公共绿地和专属于个人外,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区域,任何个人均无权随意圈占据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