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物价局曝光查处一批价格欺诈违规收费企业
一、2012年5月28日以来,荆州市物价局对城区50家楼盘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发现29家楼盘存在违规收取水、电、气配套费问题。现已向17家楼盘开发企业下达了清退通知书,涉及清退金额700多万元,已清退300多万元,后续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二、2012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江陵县白马寺镇人民政府违规向全镇33个村25572名16岁以上村民,按每人25元的标准收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料费共计63.93万元。物价部门已责令白马寺镇政府将63.93万元全额清退给33个村民委员会,再由各村退还给缴费者。
三、2012年春季学期,江陵县郝穴小学组织和参与了向36个班1780名学生,按每生每学期60元的标准代收“三易教学校园系统”服务费10.68万元。物价部门已责令郝穴小学全额清退,并选择一个班由价检部门直接退还给学生,其他班级由班主任领取后足额退还给学生。
四、2012年春季学期,松滋市7家民办幼儿园,举办各类色培训班,自立项目收取培训费8.84万元。物价部门设立了三个清退现场,已责令7家幼儿园全额清退。
五、松滋市东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违反相关价格法规,使用未经监制的标价签标示价格,少数商品虚构原价。物价部门对其项行为处以5000元罚款,二项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合计罚款总额5.5万元。
六、今年,物价部门在对监利县玮华、恒华两家出租车公司的检查中发现,有25辆出租车存在乱涨价行为,涨价幅度1到5元不等。物价部门对乱涨价的出租车辆,当场核实当场清退,共计清退价款64元;对两家出租车公司,分别处以1.8万元、2万元的罚款。
七、2012年1月8日至2012年3月1日期间,湖北省宏泰汽运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安至东港线路鄂D43500号车擅自提高车票价格,以高于核定价格1元的标准运载乘客,且无法统计运载人次。物价部门建议相关部门已对该公司鄂D43500号车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八、石市创先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对所属石至团山等七条线路,擅自提高车票价格,超标幅度1到2元不等。物价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纠正其价格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并对该公司整改情况进行了两次复查。
九、今年“五一”期间,中百仓储(洪湖)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在进行促销活动中,部分商品存在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物价部门责令该购物广场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十、荆州市好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经营荆州市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的过程中,擅自提高停车费标准,多收价款1.611万元。物价部门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将多收价款予以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