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市学生资助管理负责人介绍,对于2012年秋季至2013年春季收取的学费,将在免学费补助资金划拨到位后退返学生。目前,农村学生将全体纳入免费范围。
        此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也有所调整,2012年秋季学期至2013年春季学期,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全日制正式学籍二年级在校农村(含县镇)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资助对象扩大到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另外,今年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继续在我省实施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一次性为困难大学新生提供一定交通费和生活费补助,资助标准为考入省内高校500元,省外高校1000元。
        资助对象为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并自愿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困难条件优先资助以下九大对象:①孤残学生;②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③少数民族学生;④烈士子女;⑤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⑥农村贫困家庭学生;⑦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学生;⑧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⑨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困难家庭学生。
        学生可向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或所毕业普通高中学校申请,提供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相关印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