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人速看!湖北出台养老新政!户口、补贴、医疗…都有大变化!
退休之后养老怎么办
这是很多人非常关心的问题
近日,湖北出台了养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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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紧了解一下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17项老年人照顾服务的重点任务:
看看官方是怎么解读的。
看点01 建立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
困难老人,如何安享晚年?
《意见》提出:
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贫困家庭中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对纳入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按不低于本地低保标准的20%比例,增发其补助资金。鼓励和支持各地为特困、低保对象中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加大对贫困老年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将城市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鼓励和支持各地开通针对老年人维权专线,对老年人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养老金、退休金、抚恤金、医疗费等提出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对老年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的,应当依法免收、减收或者缓收。
看点02 新建社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
房价一路高涨,许多商业地产公司开发新建小区,热衷建设高档会所、商铺等,却很少考虑公共养老服务。
《意见》提出:
如何满足失能老人家门口养老的愿望?
看点03 65岁以上老人每年免费体检
老有所医,是许多老年人的期盼。
《意见》特别提出:
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年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提供一次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健康指导等服务。 鼓励为高龄、重病、失能、半失能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健康管理等基本服务。 将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救援或应急救助服务、上门看病或康复护理、家政、日间照料、助餐助浴、代购代办、心理咨询或聊天、健康教育等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培育和扶持合格供应商承接,精准对接服务需求。 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护理服务。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保健指导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逐步达到45%。
看点04 老人可随子女迁移户口
许多老人随子女进城养老,遭遇户口尴尬。
《意见》明确指出:
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老年人凭个人有效证件,可以免费进入公园、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场所;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有效引导老年人错峰出行; 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进入风景区、已开放的文物点、红色教育基地、宗教活动场所,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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