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一直都是农民朋友们重点关注的问题,国家也在不断的探索出台相关政策。今年一号文件指出,在试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同时,将会与乡村振兴相结合,提高宅基地的经济价值。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关于农村宅基地有哪些新情况?



  一、以下情况不予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


  ①宅基地批下来后连续空置两年未投入建设的;


  ②用地不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


  ③非本村集体成员、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或者住房的;


  ④属于一户申请第二宗宅基地的;


  ⑤申请的宅基地本身权属不清的;


  ⑥所申请的土地存在违规或违法问题,尚未处理清楚的;


  ⑦有触犯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这几种情形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


  ①因为销户而停止使用宅基地的,包括因迁移销户、因病故销户等;


  ②出现“一户多宅”的,包括因继承房屋的原因造成多处宅基地的;


  ③没有按照批准时规定的用途进行使用的;


  ④非法转让宅基地;


  ⑤因旧村改造等原因,国家进行整体规划后需要搬迁,新房已经建成却拒不搬迁的;


  ⑥因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公益事业需求占用宅基地,已经给予合理补偿的。


  三、宅基地的三大新变化


  ①权属关系再次清晰


  作为土地确权的重要一部分,宅基地确权也将同步进行。宅基地确权的优点是对农人现有宅基地资历权、运用权等三权再次进行清晰,经过确权,进一步清晰农人宅基地的方位、面积等基本要素,为接下来的宅基地变革、农业户口的撤销打下基础。


  ②宅基地申请难度加大


  跟着对分户的关口把的越来越严和宅基地办理越来越标准,2018年关于许多想建房的农人来说,将会越来越难,要想建房,首先要处理宅基地的问题,但是事实上,许多乡村重生人口并没有自己的宅基地,并且许多村上的机动预留的宅基地也早已分完,造成了现在没有宅基地可分的尴尬局势。另一方面,跟着批阅越来越严格,关于不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者,恐怕打回的概率很大。


  ③宅基地整理或将开端


  宅基地的原则是“一户一宅”,宅基地确权便是权属关系的再次清晰,一起也为那些“一户多宅”的农人敲响的一次警钟。许多参加宅基地确权的朋友应该清楚,此次确权,关于一户多宅的宅基地,是没有进行确权的。土地确权完毕后,宅基地整理或将开端,至于此前撒播的超出面积的宅基地或将付费运用,也并不是彻底没有可能。


  四、3种宅基地违法行为将拆除


  ①耕地改为宅基地


  在国家政策里,农业耕地和宅基地有者严格的区分,不是农民想在哪里建房就能的,必须向国家的申请,而且还必须保证农业耕地的使用,不是想在自家的田里建房就建房。


  ②来源不明的宅基地


  一般来说,农村的宅基地要么是继承先人的,要么就是购买的。然而实际上却又有很多宅基地的来源是不清不楚的,今年国家将对这些说不清来源的宅基地进行核实,要是属于违法用地,那就将被拆房收回。


  ③非农户口却在农村买房


  国家明确规定,城市户口的人是不允许农村农民的宅基地,但是依然有很多农民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了农村宅基地的外流。如果年代非常久远,那么这个房子还能继续使用,但不许再翻新,将在房子坍塌后收回宅基地。如果不是,那么这个宅基地依法将被拆房回收,而当初卖出的农民将无法在拥有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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